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赞同内蒙古广博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为安全出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布告
依据原国家安全出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《企业安全出产标准化评定作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安监总办〔2014〕49号)的规则,39家风险化学品出产经营企业,经企业自评(复评)、旗区应急管理局检查(引荐)、市应急管理局检查,赞同内蒙古广博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为安全出产标准化三级企业,现予布告。有效期为自布告之日起3年。
主送:东胜区应急管理局、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、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、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、乌审旗应急管理局、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、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,内蒙古广博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